二年前,險遭清空農作物夷為平地…
今天恭喜faki 終於拿回祖先土地!☀️☀️☀️
今天是台東池上鄉公所舉辦原保地頒狀儀式, 這三年當中,Cicala'ay福文部落的原保地申請案,就有6件是我不斷追蹤協調的案件,其中這一件是我持續協調將近2年,今天終於拿到權狀!
在2年前,福文部落的faki,家屋前面是世代種植香蕉、木瓜的土地,因為國產署多年前在這裡有個綠美化計畫,所以國產署認定faki的土地是占用,而且不符77年2月1日就使用至今的土地,faki收到公文「要求騰空地上物、返還土地」,在faki手足無措而尋求協助之下,我開始介入協調…。
政府機關常常以「租約」、「實施計畫」…等,作為原住民中斷使用土地的證明,但「租約」或「實施計畫」都是紙上作業,實際上,土地仍是族人一直不間斷的使用,faki的原保地案件就是如此,國產署持單方面的認定,不僅否決faki的原保地申請案,還要他把種植的作物全部清空。
依照faki的晚輩轉述,家族世代都是在這裡生活,至少民國18年以前就已經在這裡,也就是國民政府還沒來台灣之前,就已經在這裡開墾生活,但確無奈收到政府機關公文「…國有土地未經同意種植香蕉作物,”依規定”限期騰空地上物…」,後來我以「實際使用」的多項證明,與國產署多次協調,終於為faki拿回祖先的土地,看到faki接下權狀時,faki不斷目視著權狀,相信他的心裡一定感觸很深!
原住民族土地業務的相關承辦人員,包括林務局、國產署、退輔會…等,凡是承辦原住民族土地業務的人,都應該好好認識、好好瞭解台灣原住民族的歷史,在肯認原住民族文化慣俗之下,才能感同身受用心幫族人解決土地的問題。
原住民族土地的業務,我們需要可以站在原住民族文化歷史角度的承辦人員,不需要「只會依規定辦理」的法匠。